來源:濟南刑事律師 網址:http://www.brooklinechess.com/ 時間:2017-07-06 15:07:27
管制是什么處罰?管制是一種刑事處罰,但是不對行為人關押,又限制其一定自由,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的一種刑罰。下面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管制刑罰的相關內容。
管制是怎樣的刑罰
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,對罪犯不予關押,但限制其一定自由,依法實行社區矯正。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,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。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,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3年。
管制期間的法律規定
根據刑法第39條的規定,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執行期間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
(1)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規,服從監督;
(2)未經執行機關批準,不得行使言論、出版、聚會、結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權利;
(3)按照執行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;
(4)遵守執行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;
(5)離開所居住的市、縣或者遷居,應當報告執行機關批準。
管制期限屆滿怎么辦
管制期滿,執行機關即應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管制,并且發給本人解除通知書。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,同時宣布恢復政治權利。